养路费征收的政策标准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2007-9-7 16:19:28 点击次数:
公路养路费是国家按照“以路养路、专款专用”的原则,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,用于公路养护、修理、技术改造、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事业费。
现行的全国性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政策文件是交通部、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1991年10月联合颁布的《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》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“实施细则”,以加强对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管理。根据国家的征收管理规定,公路养路费征管实行统一领导、集中管理、统收统支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,并按此原则组建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机构具体负责实施,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和决定减征或免征养路费。
凡有车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规定交纳养路费,任何部门、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,也不得拒绝接受检查。
目前养路费征稽工作执行的法律、法规、条例有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、《山东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》、《山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》等。 |